中新網鹽城6月12日電(於從文 谷華 唐修軍)江蘇阜寧男子顧某,因為喝酒,曾經兩次被判刑,這次竟然酒後駕駛摩托車,追著警車一直跑到派出所,被民警直接抓獲。12日,記者從阜寧縣人民法院瞭解到,顧某因犯危險駕駛罪,被判處拘役四個月,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。
  阜寧縣三竈鎮村民顧某,於1998年12月因酒後犯強姦罪被阜寧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,剝奪政治權利五年。2013年4月因酒後無證駕駛摩托車被他車刮蹭產生糾紛,倒賠對方2000元,且被阜寧縣人民法院判處拘役四個月,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。
  2013年11月2日晚,從工地上幹完活的顧某受工友吃請,三人喝了兩瓶白酒。飯後,還算清醒的顧某沒有立即開摩托車,而推著車子步行回家。到了縣城城西圓盤處,看見兩人吵架還發生纏打,就停步圍觀。他發現其中一人是熟人,於是上前幫助調解。調解未成,顧某撥打110報警。經民警調解,當事雙方達成和解協議,民警開車回所里。
  此時顧某酒勁上來,感覺熟人吃了虧,跨上摩托車追著警車到了派出所,與民警理論爭吵。駐所交警發現顧某醉酒嚴重,將其控制。經現場酒精測試儀吹氣檢測,酒精含量為221mg/100ml,後到醫院抽血化驗,酒精含量竟達到217mg/100ml,屬於醉酒駕駛。同時,顧某無駕駛證,車輛無牌、無照、無保險,均屬於從重處罰情節。
  第二天,顧某酒醒後感到事情嚴重,為躲避處罰換了住址,四處躲藏。2014年4月14日,顧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。
  阜寧法院審理認為,顧某屬於醉酒駕駛,犯危險駕駛罪,判處其拘役四個月,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。(完)  (原標題:男子醉駕摩托車追警車至派出所 曾因喝酒多次犯罪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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